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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之人力資源管理
      發布時間:2020-12-30 17:02:51 | 瀏覽次數:

             隨著知識產權的發展,越來越多企業開始重視知識產權管理,而人力資源管理是企業不可或缺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天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中的人力資源相關條款進行深入剖析,從知識產權的角度,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供有力的參考,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一、知識產權工作人員

            要點:明確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的任職條件。

            知識產權的工作人員包括知識產權申請/維護人員、技術經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管理者代表等。由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負責人直接負責執行各項工作,若專業知識、經驗水平達不到要求,將很難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所以應明確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任職條件。

            二、入職

            要點:新入職員工的知識產權背景調查

            在員工入職方面,很多企業更多關注的是應聘人員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卻忽略了知識產權背景調查。不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知識產權背景調查,會存在哪些潛在風險呢,我們來看下面的案例。

            A公司開發了一款軟件,在軟件即將銷售之際,該項目的技術主管劉某離職了。在A公司申報科技部創新基金第三批項目時,看到在第二批項目中,有一款同名軟件,并即將得到80萬元無償資助。經查,該款軟件是B公司用A公司的技術資料,通過復制、變造、修改等方式,以子虛烏有的軟件申報創新基金。于是,A公司起訴了B公司,B公司向法院提出,軟件的相關資料來自合作伙伴C公司。經查,劉某到A公司入職之前,是在C公司工作,劉某聲稱,該軟件在4年前C公司就已經開發了。

            隨后,C公司反過來將A公司和劉某起訴了,稱劉某不經原單位同意,擅自將單位的技術成果用以與A公司合作,還稱A公司侵犯了C公司的著作權。

      通過上述案例,不難看出,對新入職員工進行適當的背景調查是很有必要的,調查其在上一家公司是否有申請專利、或者發過論文,有沒有在競業限制期內等。必要時,還可要求新入職員工簽訂知識產權聲明文件。通過背景調查,可預防或降低類似的知識產權風險。

            三、人事合同

            要點:知識產權權屬、署名權、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在人事合同中(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應約定知識產權權屬、發明人的署名權、保密條款等,在必要時,還應約定競業限制和補償條款。若企業的人事合同中沒有上述條款,可能會存在哪些知識產權隱患呢?

            張某在A公司擔任項目經理,在項目實施中成果研發了一項新技術,A公司的老板把相關技術申請了專利,專利權人為A公司,發明人為A公司老板,且發明人中沒有寫張某的名字。

      專利法(2020年修正)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此案件中,專利權人為A公司,并無異議。

            專利法(2020年修正)第十六條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此案件中,張某作為技術的核心開發人員,在專利申請的發明人中沒有張某的名字,從知識產權的角度,可能會給A公司公司帶來風險隱患。

            最后,知識產權權屬、保密條款、競業限制等約定可對員工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同時,明確權利義務,方便日后維權。

            四、離職

            要點:知識產權事項提醒、競業限制

            在員工離職的時候,為保護公司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企業可以進行適當的知識產權事項提醒(對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保密提醒)、或者執行競業限制協議。據相關部門統計,我國商業秘密案件中有60%與人才跳槽有關,80%以上的商業秘密外流案件是由內部員工引起的。


            A公司從事玉米新品種生產、加工、銷售的現代種業企業,覃某擔任A公司生產部經理期間,參與玉米種子繁育并逐步掌握A公司的玉米制種技術。2015年10月,覃某利用工作便利竊取了A公司十數個玉米親本,并于2016年2月從A公司辭職。2016年9月,覃某與B公司副總經理趙某相識,并達成合作制種協議,由覃某提供玉米親本和技術指導,B公司負責聯系制種基地和回收玉米種子。同時,覃某將竊取的玉米親本交給趙某繁育。2019年,A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覃某犯侵犯其商業秘密。經審判,覃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    

            上述案件中,雖然A公司最終已維權成功,但商業秘密泄露的事實已無法挽回,同時,需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維權上。覃某作為A公司的生產經理,屬于核心技術人員,如果A公司在覃某離職時進行了保密事項的提醒,并簽訂離職知識產權協議,或采用競業限制的方式去約束離職員工泄密,也許能夠大大降低泄密風險。

            五、教育與培訓

            要點:知識產權培訓

            教育與培訓,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知識產權的培訓,針對不同崗位開展不同層次的知識產權培訓,能夠提高員工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水平,從而降低公司知識產權風險。

            【全體員工】 對全體員工按照不同業務領域和崗位進行保密相關培訓,如對生產人員要求其對生產產品信息、生產工藝等進行保密,對采購人員要求其對供應商信息、采購價格等信息的保密。通過對全體員工的保密培訓,提高員工的保密意識,降低泄密風險。

            【中、高層管理】 對中、高層管理人員從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等方面進行培訓,可以直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對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將起到直接的作用。

            【技術人員】對技術人員開展專利檢索、專利挖掘等培訓,增強研發技術人員對專利文獻的檢索運用能力,避免重復研發已有技術,浪費研發資源。為企業的技術創造新的突破,增加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六、激勵

            要點:明確員工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獎勵和報酬。

            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獎勵相關的制度來保障員工在創新、運用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收益,同時明確員工造成知識產權損失的責任。

            專利法(2020年修正)第十五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后,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

            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修訂)第七十七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因此,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獎勵相關制度,一方面,能夠激發了員工的創新熱情,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創新以及發展機會;另一方面,能降低因知識產權帶來的知識產權風險。

            以上是從知識產權的角度,探討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入職、離職等人力資源管理的一些要點,希望能夠幫助企業預防相關的知識產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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